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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净环保员工手册(制度)

易净环保员工手册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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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感谢您加入到易净大家庭,共同致力于环保事业!我们期望易净因您而更加精彩!

作为湖南的一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我们肩负“科技改善水质污染,用爱共建宜居环境”的神圣使命,并为之不懈奋斗!我们坚信,通过每一位易净人的努力,一定会实现“做中国水环境生态美好绘筑商,成为环保业受人尊敬的领跑者”的企业愿景。

本员工手册涉及的内容大都是您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将帮助您了解易净的历史、文化以及一些基本规章制度,带您快速步入一个团结、拼搏、创新、务实的大家庭,希望您认真阅读本手册,以便顺利开展今后的工作。

希望您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维护公司良好运转而努力工作!感谢您对易净事业的支持!

目 录

公司简介

易净生态课堂简介

易净企业文化

入职指引

试用与转正管理

员工异动管理

考勤管理

日报管理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工资管理

各项福利及奖励

员工离职管理

批准、修改与解释

 

                                                                                                                          

 

 

 

 

 

 

 

公司简介

湖南易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环保设备开发、生产、安装、调试,环保项目的规划、可研、设计、施工及运营等水环境全产业链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拥有创新设计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院,智能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平台及10个制造工厂。
    公司是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广泛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先后与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南华大学开展了联合技术攻关。
   公司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建立有效创新创业机制,以人为本激发潜能,拥有年收入2000万以上的裂变式创业公司6家。创建易净生态课堂,打造学习教练型组织,与各合作伙伴共建修身,齐家,治企,润天下的幸福圆满人生。

 

 

易净生态课堂简介

易净生态课堂成立于2019年8月23日,是易净环保的学习成长平台和创客加速平台。以“慎独、创新、奉献、乐观“为院训、“科技改善水质污染,用爱共建宜居环境”的使命引领,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责善、创新、务实、合作”的核心价值观,助推易净环保“构建水资源生态系统”的愿景,绘筑美好生态梦,搭建开放交流的平台,加速创客孵化,助力每位员工成为自己的CEO,生活地更幸福,持续为用户创造价值,使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同行、上下游等携手同行建立良性生态圈。

易净生态课堂关注企业员工个人成长,主要课程设置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员工能力成长培训以及员工心灵成长培训。同时,我们开通企业内部内训师培养通道,鼓励员工成长为内训师,共同打造学习成长型组织!

 

 

入职指引

一、加入易净时,新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简历。

3、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7、一寸免冠近照2张。

8、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9、特殊岗位,需提供担保。

二、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三、报到程序

1、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交验相关证明资料。

2、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及其他协议,领取《员工手册》及相关入职资料。

3、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并完成新员工培训考核。

4、新员工培训合格后,与用人部门负责人见面,用人部门负责人即为新员工的入职指认人,负责带领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和部门工作环境,融入新的组织生活,接受工作安排,并开始进入在岗(试用)培训。

 

试用与转正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

1 、员工试用期限

1.1公司所有新员工都必须经过试用期。

1.2劳动合同期限为:

1)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2、内部竞聘、岗位调整异动的员工可免试用期。

3、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及员工职位等级确定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后,可免去或缩短试用期。

4、试用期内,员工若因个人原因辞职,可提出辞职申请,应按《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因不告而别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

5.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者。

5.2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

5.3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

5.4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6、试用期内,新入职员工因故请假超过3个工作日或迟到早退超过5次(特殊情况除外),其试用期相应延长一个月。

  • 转正评估
  • 入职1个月内,新员工转正前必须按要求参加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并完成新员工培训考核。
  • 参加完新员工培训考核后,新员工领取《新员工适应性反馈表》进行自我评估,所属部门填写《新员工评估表》,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分数及考核意见。
  • 入职2个月内,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试用期工作情况面谈。
  • 新员工试用期满前三十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拟转正员工名单通知用人部门,组织新员工、新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参加转正述职会。
  • 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十个工作日到人力资源领取《转正申请表》,进行认真填写,提交部门负责人。

6、新员工转正评估实行三级评估制:自我评估、部门评估、人力资源部评估。

6.1自我评估:用人部门应综合考察试用人员的素质,包括个人品德、工作态度、知识与技能等,如认为员工已基本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综合素质达到公司要求时,可通知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交给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

6.2部门评估: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员工《转正申请表》后, 对转正员工进行客观评价。

6.3人力资源部评估:人力资源部门侧重评价员工劳动出勤、请休假、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奖惩情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各项规章制度的评价,有一票否决权。

7、员工所在部门汇总评价结果,并按照转正评价参考标准给出结论,确定员工转正时间、岗位等意见,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8 、经过审批权限,员工不能如期转正,所属部门则提前 3 天通知本人,同时知会人力资源部门。如属延迟转正,则应按法律规定延迟时长,除通知本人外,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9、 技术岗位必要时应进行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现场操作考试。测试的岗位包括技术员、电工、试验员等,但不限于此,各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安排。

10、如新员工试用期表现优异,可由部门提出建议,提前予以转正。但距新员工入职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

11、如新员工试用期业绩特别突出,工作能力与工作业绩明显超过原招聘岗位的要求,用人部门可提出加薪建议。加薪申请应按人事审批权限履行相关手续。

三、转正审批

1、公司人事授权范围内人员转正审批:本人自评、人力资源部门评估、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评估、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人事授权范围外人员转正审批:本人自评、人力资源部门评估、直接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

四、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评估结果符合要求的新员工,各相关负责人在新员工转正申请上签字。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提出转正后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2、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发放转正通知书,安排转正后相关事宜,如工资级别调整等,并将试用评估相关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3、转正的时间以转正通知书上的时间点为准。

4、对评估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可与其部门负责人沟通,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如考核结果太差,与公司对员工的要求相差太远(等级为不合格及以下者),而员工本人无改进意向的,人力资源部可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异动管理

一、人员异动原则与类型

1、人员异动原则

1.1有利于人员优势的发挥和整合;符合员工的职业发展;有利于推动业务。

1.2员工无论哪种形式的异动,均应由调入部门或单位、员工本人、现工作部门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三方同意。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可提出人员异动申请

1、员工如出于公司业务需要、个人职业发展设计等原因,在申请调往公司、部门有职位需求的情况下,可主动提出申请。

2、存在其他不利于开展工作的因素,员工可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

3、其他用人部门或公司提出邀请,员工可提出申请,但须经所在部门或公司审批同意。

4、由本人提出调动,原则上员工本人应在原工作岗位服务达一年以上(含)。如属公司要求则不受此限制。

三、符合公司竞聘岗位、其它部门临缺岗位职责和条件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单方面提出人员岗位异动决定。

1、如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岗位用人要求标准,但适合其它岗位,则公司在征得员工同意、用人部门面试合格的情况下进行岗位调整,薪资待遇依据新岗位确定。

2、公司新组建业务、其它岗位临时空缺,在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前提下,可办理异动手续。

3、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可给予调换工作岗位。

4、其他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员工所在部门、员工同意,可给予办理岗位异动。

四、具有下列条件者,不得进行异动

1、员工提出调动申请时,其现岗位不具适合的后备人选。

2、年度内曾接受过重大处分和处罚的员工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3、员工提出工作岗位调整,不符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五、人员异动时福利、社会保险

1、 员工发生异动时,按照相应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福利、社会保险等手续。

六、人员异动审批程序

1、员工内部岗位调整异动,需由本人填写《岗位调整异动审批表》,按审批程序办理。

2、未经审批,私自进行岗位调整,如经核实,将依照规定追究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员工本人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和经济责任。

3、员工不服从工作调动,如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如未规定,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并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既无恰当理由,也不服从安排,公司有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公司奖惩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可视情节给予停职待岗,培训再上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七、人员异动手续办理

1、无论由员工还是直接主管提出,均应由异动人员填报《岗位异动审批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完成审批手续后,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 并为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工作交接事项完成后,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调入岗位报到。

4、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岗位异动员工无法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至新岗位工作,应在 1 日内向新部门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调出调入情况及时更新人事资料,并引导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新工作环境融入。

6、如因工作岗位调整异动引起的其他手续,如劳动合同签订、请休假期、加班、借款以及其它代扣代缴费用等,人力资源部应协助员工办理。

7、岗位调整的员工应在办理异动手续时,整理原部门业务、技术等各项资料以及办公用品,在部门专人监交情况下,妥善做好移交工作。

 

考勤管理

一、目的

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除董事长以外)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修)订本办法,负责总部行管人员的考勤管理。

2、各生产主管负责本生产基地员工的考勤管理。

3、驻外营销人员的考勤由运营部负责管理。

4、工程、调试人员的考勤由运营部负责管理。

四、内容及要求

1、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工作时间

2.1公司总部行管实行双休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13:30—18:00(5月1日-9月30日)。打卡方式为指纹打卡。

2.2生产基地的作息时间以生产基地的规定为准。

2.3营销人员、工程和调试人员按提交工作日报、钉钉签到结果进行考勤统计,未提交日报或者当日未签到的,当日均不计算出勤。营销人员星期六9:00前根据区域通知安排进行周例会。

3、考勤规定

3.1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上、下班进行钉钉考勤打卡,并进行工作日报提交,日报提交情况与员工成长积分、绩效考核相关。

3.2员工不能按时出勤时,应在上班时间之前在钉钉群内进行说明,半小时以内赶到者乐捐10元,未说明者乐捐20元,半小时以上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3.3早退的,半小时内乐捐5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4若因故忘记考勤打卡的人员,先在相应工作群(例:总部人员在总部行管工作群)@能为其证明正常上、下班的人员,保留证明截图,钉钉进行缺卡日期的补卡申请。一个月内,可进行不超过(含)5次补卡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超过5次的,按实际缺勤记录扣除相应工资。

3.5员工接到通知起三日内将乐捐经费上缴财务。乐捐经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安排员工活动。

3.6员工请假(调休),必须提前一天,填写钉钉请假申请,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进行休假,未向公司请假(请假审批流程未完成)而缺勤者视为旷工;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者,应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备人力资源部,回公司销假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如延期不办者视为旷工。

3.7请假、外出均需进行钉钉审批流程,到达、离开公司均需进行钉钉考勤打卡,人力资源部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如出现擅自离岗情况(与请假、外出时间不符合),员工本人与部门负责人,一并按照实际缺勤记录扣除相应工资。

3.8外出、出差人员,到达所在办事地点,需进行钉钉签到,如未进行签到,按照缺勤记录处理。

4、休假管理   

4.1休假类别:事假、病假、工伤假、培训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陪产假。

4.2事假:员工因私事不得不在上班时间办理的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请事假,公司不发放当日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事假时间年度内不得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超过者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3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凭正规医院病假建议书和病情诊断书等单据,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岗位工资的70%发放。

4.4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员工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4.5培训假:员工为了取得职称、文凭等证书而自主参加的各种培训,除了可用国家规定的且公司未安排休息的年度带薪年假时间抵扣外,一律只能作为事假处理。职业培训(应主管行政单位要求参加的培训)除外。

4.6婚假:员工入司后结婚的(以领取结婚证日期为准),一年内持结婚证书,可休婚假3天。夫妻双方为外省的人员可酌情增加2天路程假,一方为省外的增加一天路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

4.7丧假:职工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1天,外省酌情增加路程假1-2天,假期期间工资照发。

4.8产假:凡本公司女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本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产假,并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补贴,不享受公司工资、绩效激励及其它福利奖金等。

4.9陪产假:凡本公司男员工入职后,其配偶生育,凭生育证明(含小孩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男性员工配偶的住院证明),男员工按相关法规与公司实际情况享受陪产假,陪产假有效期:小孩出生之日起,一个月有效。

4.10年假:员工入司满1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累计司龄达10年可享受10天年休假。确实因工作需要,未休完的年休假可计发工资。

4.11请休假应在办理完审批流程后才能实行请假。在“钉钉”中填写“请假审批”并提交。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乐捐20元/次,当日下班前仍未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

5、请假程序

5.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凭医院病休证明或看病的处方等单据,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请病假;遇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短信方式在早上考勤之前请假,经相关领导同意生效,但假满次日必须补办请假手续,次日下班前仍未补办手续,罚款20元。

5.2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假期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需由分管领导批准。

5.3 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假期,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需由董事长批准。

5.4 副总经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需由董事长批准。

5.5 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5.6 连续请假15天以上者,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6、事假工资核算

6.1事假:员工因私事不得不在上班时间办理的事项,经相关领导批准可请事假,公司不发放当日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

7、 病假工资核算

7.1工资发放: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凭正规医院病假建议书和病情诊断书等单据,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岗位工资的70%发放。

8、工伤: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工伤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加班规定

9.1公司不提倡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加班的,应事先申请,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已批准的加班由其上级领导检查监督。

9.2无论何种假期(不含产假)或轮休,员工自已都必须与其他同事协调好代班,假期期间的工作如有代班人员未完成,其本人应主动加班补上。代班和补班,公司不发加班补助。

9.3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才算加班:

1)事先申请或领导临时安排,或是因任务紧急。

2)所加班事项确实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

3)单项加班2个小时以上。

4)加班开始和结束时指纹打卡(不在办公室则在钉钉中签到,均为两次签到)。

5)加班结束后请提交加班结果给客户,并在钉钉中做工作汇报。

9.4加班原则上给予同等加班时间的调休假。

9.5特殊岗位,如技术人员、研发人员、财务人员、销售内勤等,为完成本职工作利用非正常上班时间工作,且单项任务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的不算加班。

9.6加班时间的计算以符合要求,经过相关领导批准的钉钉审批为依据,每月汇总结算。

9.7部门主管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生产主管、生产助理的加班,除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有安排的正常加班外,临时性的开会、应急事项的处理不计算加班。

9.8营销人员没有加班补助。

10、外出/出差

10.1公司所有人员(除一线生产员工外)外出、出差必须在钉钉中填写“外出审批”并提交。

10.2外出人员在回公司时,必须将外出结果向其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10.3公司所有人员(除一线生产员工外),因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外出期间每日在“钉钉”上签到2次。

1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1.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休假证明。

11.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1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1.4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公安部门拘留。

11.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11.6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而其主管领导又不知其去向。

11.7未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就不上班。

11.8员工发生旷工,旷工日按缺勤日双倍扣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1.9当日无请假、外出的情况,上、下班未正常进行指纹打卡,且无人证明的情况,当日按旷工处理。

 

日报管理

1、填报规定

1.1公司所有员工(生产员工除外)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的模板,按时按量填写日报并报主管领导。

1.2营销人员的日报表必须对当天的差旅费进行记录,否则不予报销。

2、日报检查

2.1营销岗人员未提交日报的,则按照缺勤计算,不核发当日工资。

2.2工程安装、调试人员未提交日报,不按照工程部要求打卡签到的,均按照缺勤计算,不核发当日工资,同时也不核发当日生活补助。

  • 其他处理

   公司所有员工(生产员工除外),连续7天(或月度累计10天(含)及以上)不按规定提交工作日报者,从未提交之日起暂停计薪,人员清理出公司各工作交流群,由公司组织部进行面谈。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定义与处罚

1、以下行为作为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将其开除,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有1.1-1.6项下述行为的,本人还应承担其不正当得利或由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3倍罚款或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

1.2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它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泄密行为。

1.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或从事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活动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行为。

1.4偷窃或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

1.5采购、销售人员弄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1.6因本人工作失职,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

1.7在公司内煽风点火,恶意中伤,故意散播谣言诽谤他人、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的行为。

1.8不按文件制度规定使用公司各种仪器、设备、设施、车辆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

1.9从事打架闹事、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及其他妨碍公司办公秩序的行为。

1.10不遵守公司制度,给公司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的行为;连续三次不遵守公司制度,妨碍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的行为。

1.11不服从主管或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行为,或顶撞上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1.12相互打听薪资的行为。

1.13旷工行为。

1.14被司法机关处以拘留、劳教、判刑处罚的行为。

 

工资管理

1、工资是指员工完成其岗位工作责任,应由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在其薪酬待遇中体现为工资收入,不包括各种奖金、福利津贴、补助。

2、员工对其薪酬产生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请求权,但自发生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行使的,则视为无异议 。

3、员工薪酬计算期为前一个月的25日到该月的24日,并于下月的15日-20日支付,如遇支付薪酬日为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

4、社会保险由公司参照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各项福利及奖励

1、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在公司的服务期限,制定不同的福利和奖励,主要包括满勤奖、伙食补贴、交通补贴、手机费补贴、出差补贴、司龄补贴等类别,各类别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时间由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2、各项贺礼

2.1员工入职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请将结婚证于登记后一个月内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人民币200元。

2.2逢员工生日,公司将致贺礼100元。

2.3奠仪:如员工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不幸去世,3天内知会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200元。

 

员工离职管理

一、员工辞职:员工本人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1、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又不能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者,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试用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或员工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自动离职: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连续达 3 天者。

3、协商解除: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关系。

4、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自然结束。如合同期满不再续签、退休等。

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内的情形。

二、离职申请:

1、申请时间:员工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 3 天提出申请;员工转正后辞职,应至少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须与公司协商获得公司同意后方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正在接受财务审查或专项事件审查的;

2.2员工系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建设工程负责人或重要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3从事涉及企业商业、技术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2.4接受公司出资培训,为公司服务未满双方商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之前。

3、员工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内:公司应至少在 3 天内作出回复。转正后:公司应在 30日内作出回复,如存在《劳动合同书》、《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的特殊情形,则由双方协商,共同确定。逾期双方未进行协商,可视为双方中任何一方默认同意提出方的意见。

4、员工符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用人部门应先填写《解除与员工劳动关系申请表》,按照相应人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5、员工符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如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公司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本人;转正后: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本人。员工应在接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 7 日内办理离职手续。

6、员工在按规定办理完辞职手续后,应在辞职后 15 日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等有关手续。若员工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辞职手续,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工作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所有损失由员工承担。

7、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公司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三、辞职审批:

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应先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照相应人力资源授权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如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照相应人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向员工发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特殊情形按照辞职审批程序办理)。

3、如因特殊原因,或在劳动合同中另有其他约定,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正常程序办理;如有意见分歧,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查,并代表公司与员工协商。若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提请工会组织(或小组)调解,调解未成,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辞职手续办理:

员工辞职申请审批后,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表》, 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手续,由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辞职手续共分以下重要环节:
  • 办公用品用具(含保管)归还;
  • 资料、书籍等文件(含电子档);
  • 工作事项移交;
  • 清理各类财务手续;
  • 清理各类人事手续;
  • 归还办公室、宿舍钥匙及其他物品。

6.1办公用品用具归还:辞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整理好自己所使用,代公司保管的工具或办公用品、用具如电脑、电话、传真、名片、笔记本、文具等,检查使用状态,确保正常,然后至资产管理员处销账或转至他人名下。如属外借其他同事,应催还或转至其名下。

6.2资料、书籍、各类文件等归还:凡以个人名义借阅或保管的公司各类资料、书籍、各类文件等应归类整理,检查无误后归还公司资料室或本部门档案资料员。如有损坏,应按原价赔偿;如电子类专业资料、客户档案等,应分类打包,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检查核实,并封存电脑。不得随意删除或转移电子资料,如因删除给工作带来损失,应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评估损失,并酌价赔偿。

  • 工作事项移交:辞职员工有义务将尚未完成的业务事项及附带资料列表注明,经交接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确认后,转交给接交人。

8、清理各类财务手续:辞职人员至财务部,查询有无借款、报销、公司开支挂名等事项,协助财务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9、清理各类人事手续:辞职人员至人力资源部门核对工资结算截至日期、加班情况、奖金情况、考勤扣款、社保手续转移、当月福利津贴、差旅费用等事项,确认后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10、归还办公室、员工宿舍钥匙或门禁牌。辞(离)人员应至人力资源部归还办公室、员工宿舍钥匙或门禁牌,如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11、离任审计:公司副总以上人员、财务负责人或其它特殊岗位人员在离职时,应先接受公司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后,再予办理离职人员的业务移交、财务移交及其它手续。

12、员工辞职时,所在部门应指定接交人、监交人,以免因工作移交给业务带来损失或潜在损失;特殊岗位由人力资源部监交,或由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指定监交人。

六、辞职规定:

1、员工办理辞职手续的时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履行应尽岗位职责、配合公司事项,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自动离职除不结算任何工资、福利津贴外,公司可保留依法追究其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的一应损失的权利(含《劳动合同书》、《培训协议》等所应承担的补偿)。

3、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员工单方面非正常终止劳动合同对待。

3.1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所在部门应在 2 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须注明员工离岗具体日期、时间。

3.2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 2 日内到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财、物借支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

3.3员工辞职期间不办理请休假、加班申请、出差申请、培训申请等审批手续。确属特殊,应履行权限内审核审批程序。

3.4所有辞(离)员工的个人历史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保管期三年。

3.5辞职员工的工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工资结算,扣除各项代扣代缴项目后,由财务部审核后发放,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到本人,说明工资明细,统一至次月 15 日以银行卡方式发放。

 

批准、修改与解释

1、本手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签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本手册未提及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本手册解释权归本公司,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4、本手册印发后如有个别条款修改,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但人力资源部要将修改后的规定公告告之。

5、员工违反本手册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理。

6、员工拒绝签领本手册的,视为不愿为公司服务或不愿接受本公司管理,应办理离职手续。

7、员工离职时应归还本手册,否则,扣除50元工本费。

 

编制:                        会审: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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